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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发布“补改投”新政 以市场化遴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
发布日期:2026-01-17

本网讯:1月15日,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“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‘补改投’试点工作办法”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“补改投”试点工作办法(试行)》制定背景、核心内容与主要亮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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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出台全国首个以市场化遴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补改投”新


广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、市委科技办专职副主任孙翔:

1月7日,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“补改投”试点工作办法(试行)》。这项政策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、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、积极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创新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,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,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协同跟进,促进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在穗转化落地。《工作办法》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最艰难、风险最高的“最初一公里”,弥补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,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“广州模式”。

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畅通教育、科技、人才的良性循环。省委、省政府明确部署,要求推动“补改投”形成制度性安排,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,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。为此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将其列为我市深化科技领域体制改革的关键任务。

我们认识到,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,对于比天使投资阶段更为早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,传统金融工具支持不足。财政无偿资助方式虽能起到“雪中送炭”的作用,但没有办法与后续投融资市场形成有效衔接。

为此,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,在充分调研、借鉴先进城市经验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《工作办法》,突出市场化遴选导向,建立由供需关系决定技术价值的评价体系,重点支持转化前景好的科技项目,培育更多硬科技初创企业。

《工作办法》系统构建了职责清晰、流程规范、保障措施健全的运行框架、建立了两种新模式:

1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“先投后股”模式

“先投后股”模式主要针对由高校、科研机构、概念验证中心、科技服务机构等孵化、培育或引进,且尚未获得股权融资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。市科技局建立“补改投”项目库,通过成果转化合作机构进行市场化遴选。市科技局先期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统一立项,双方按照1:1出资,当项目达到获得社会风险投资等市场化转股条件时,双方前期投入资金按约定转化为企业股权。政府从“给补助”转变为“合伙人”,与成果转化合作机构共同对被投企业进行赋能,陪伴创业团队成长。

2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“补改投”模式

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已连续成功举办十年,已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,2025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已落下帷幕,由知名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人组成的评委从1196个参赛项目中,评选出210家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科技中小企业,其中未获得过股权融资的企业有186家,占比89%。本次大赛“补改投”改革,市科技局将原大赛获奖补贴中的1亿元,转变为股权投资,对于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,开展尽职调查后,进行200万元的股权投资,带动初创企业跨越首次融资瓶颈,同时,将综合应用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等工具,为初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,让大赛从“搭台唱戏”,升级为服务初创企业的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。

围绕这两种模式,《工作办法》明确了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受托管理机构、成果转化合作机构(高校、科研院所等)及项目承担企业等各方职责,建立了从项目遴选、立项、出资、转股到投后管理、股权退出的全链条管理流程,配套建立“免责与容亏机制”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,实现财政资金投入可积累、能循环。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共担风险

本次政策的创新之处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亮点:

1.机制创新,打造“市场+政府”首轮投资机制

《工作办法》创新性的设计了“市场化遴选+政府投资”的科技金融政策工具,探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首轮投资的新机制。“先投后股”充分结合了科技计划项目和股权投资两种机制的优势,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,强化了管理机构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与赋能,为项目链接技术、管理、市场等多方面的资源和经验,提高项目的成功率;大赛“补改投”则是提出了对于初创企业投资的社会公开竞争遴选机制,结合政府投资,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关注这批初创企业。

2.生态协同,构建"跟投+首投"的风险承担共同体

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,引导社会多元投入。因此,我们在制度设计上,充分考虑了每一个参与方的核心诉求和内在动力,构建起科技成果转化的生态共同体。“先投后股”模式,在项目立项阶段,市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按1:1比例配套出资,最高共同给予项目400万元支持,通过财政资金的“跟投”,与社会资本共同分担初创项目的“高风险”。大赛“补改投”模式,向市场释放了积极的信号,鼓励社会资本跟进投资。我们的目标,是通过财政资金的“跟投”和“首投”,着力撬动社会资本成为“真天使”,形成多方协同、合作共赢的共同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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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补改投”资金帮助科技企业跨越死亡之谷

 

3.理念提升,确立“激励+容亏”的长效治理体系

在项目“转股”和“退出”阶段,通过设计 “让利激励”机制,财政资金将部分股权和收益,让渡给承担了早期风险和赋能职责的合作机构及创业团队,激励更多社会资本“投早、投小、投硬科技”。此外,我们还建立了 “宽容失败”的免责与容亏机制,遵循投资运作规律,容忍正常投资风险,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,允许单个项目出现亏损。

《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“补改投”试点工作办法(试行)》的出台,是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、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次重要探索。它不仅是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变革,更是科技创新治理理念的提升。未来三年政策实施期,市科技局将每年在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,安排不低于15%比例的资金开展“补改投”相关工作。我们期待通过这项试点,能够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,吸引更多优质创新资源和资本汇聚广州。

下一步,市科技局将联合相关部门,抓紧制定配套的申报指南,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。我们也诚挚欢迎广大高校院所、科技企业、投资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关注、参与到这项改革试点中,共同为广州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强市,发展新质生产力,赢得未来竞争优势贡献力量!

广州市财政局

记者提问:

请问我市在财政资金“补改投”改革上有何工作部署?通过“补改投”改革,如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作用?

广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闫秀娟: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深化“补改投”改革的工作要求,我市选取了科技、工信、文化领域作为“补改投”试点,制定市级财政资金“补改投”“1+3”改革方案,明确了市级“补改投”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、试点资金范围、具体实施方式等内容,为科学有序推进“补改投”改革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。市科技局作为试点单位,率先印发科技成果转化“补改投”试点工作办法,标志着我市在落实落细“补改投”改革上迈出关键一步。

我市“补改投”改革聚焦能够形成经营性资产的资金项目,包括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础的科技研发资金、各类扶持产业发展以及支持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资金。按照试点先行、稳妥推进、先立后破的原则,我市“补改投”改革充分考虑行业领域、企业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差异,分类采取财政资金直投、政府投资基金、“先投后股”等方式投入到具体项目,其中“补改投”资金占股比例一般不超过30%,且不为控股股东,从而实现三倍以上的放大倍数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投资的杠杆作用。在实际运作中,具体投资项目原则上按照市场化方式遴选确定,主管部门和受托管理机构不干预项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。根据项目需要,“补改投”资金可长期持股,或通过协议转让、股东回购等方式退出,所得资金优先用于“补改投”滚动投入,实现财政投入可积累、可循环。

财政资金“补改投”是新形势下财政落实零基预算、加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,也是我市优化财政资源配置、提高财政资金质效的重大改革举措。传统财政补贴模式存在“重投入轻效益”等问题,而财政资金借助“补改投”方式,能够在政府引导下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,实现“精准滴灌”和“四两拨千斤”。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,我市“补改投”坚持“投早、投小、投硬科技”,培育壮大长期资本、耐心资本,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。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,我市“补改投”围绕我市“12218”现代化产业体系,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低空经济等领域,推动财政资金从“输血”向支持企业“自我造血”转变。

接下来,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三方面入手,持续推动“补改投”走深走实。一是建立健全“补改投”长效机制,持续优化财政资源分配,推动试点领域和项目“扩点带面”。二是加强财政、金融、国资政策协同,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科学管理体系。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,逐步加大“补改投”资金投入,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广州、投资未来,在“十五五”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增创新优势、实现新突破。

广州市科技局“先投后股”如何落广州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出现新变

记者提问:

刚才您介绍了“补改投”的政策,能否具体谈谈,作为核心模式的“先投后股”,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落地?

广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、市委科技办专职副主任孙翔:

“先投后股”作为“补改投”改革的核心举措之一,不仅是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改变,更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探索。它以“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”的制度设计,重点解决“谁来遴选项目、谁来赋能企业、如何多方共赢”的问题。

“先投后股”的“先投”是指前期财政资金联合成果转化合作机构按照1:1出资,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投入,支持初创企业开展技术验证与产品开发;“后股”是指当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,将前期投入的资金转化为企业股权。具体落地分为四个关键环节:

第一步,项目遴选与立项。我局将选择符合条件的高校、科研机构等作为成果转化合作机构,可为单一单位或联合体,由其筛选、审核、推荐具备产业化前景的早期项目。在我局按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完成立项。

第二步,资金投入与过程管理。项目总支持金额设定为100万元、200万元和400万元三档。市财政与成果转化合作机构按1:1比例共同出资,实现风险共担。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,期间由成果转化合作机构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和过程评估,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。

第三步,转股条件与验收。项目在实施期内或验收阶段,达到以下任一条件,即可启动转股:一是成果转化合作机构出具书面转股建议;二是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。项目一旦触发转股即视同项目验收通过,无需再进行传统的验收评审。

第四步,股权处置与退出循环。转股时,持股比例按照约定,根据企业首次融资估值及项目总支持金额确定,并向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转化合作机构适度倾斜。同时,设置对创业团队的股权让利机制,激励其加快推动成果转化。退出后,市财政回收的“补改投”资金继续用于循环投资。

这就是“先投后股”从制度设计到实践落地的完整路径。在整个链条中,合作机构承担重要的核心角色——既需要储备丰富且优质的创新创业项目,更要具备成果转化、项目管理、投资赋能等全方位的专业能力。为稳步推进改革,我局已与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开展首期3000万元试点合作。后续我局将及时总结经验、优化管理流程,并将这一创新模式逐步推广至本市其他高水平创新平台和高校,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。

港科大(广州)试点“先投后赋能创新

记者提问:

刚才孙主任介绍以港科大(广州)作为“先投后股”试点单位,请您介绍一下港科大(广州)“先投后股”试点的准备情况。

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协理副校长(知识转移)、讲座教授熊辉:

“先投后股”是一项富有前瞻性的政策创新,作为全国首批在高校层面系统化试点该模式的高校,我们从机制构建、项目储备、生态联动三个方面做了充分准备。

在机制上,我们与广州市科技局、合作管理机构探索建立了“三方协同、权责清晰”的工作流程。学校负责项目推荐与过程管理,政府提供资金引导与政策保障,市场机构负责专业遴选与投后赋能。这种“有效市场+有为政府+有力高校”的结合,确保了政策不仅“投得准”,更“管得好”、“退得稳”。

在赋能辅导上,为了让这些入库项目更好地对接“先投后股”政策红利,学校和市场投资机构正在为入库的校园创业企业提供“诊断式”辅导。我们知道,初创企业最缺的不仅是资金,更是把技术变成产品、把产品推向市场的经验,而专业辅导,正是为这些项目搭建了从“实验室”到“市场”的桥梁,这也显著提升了师生团队的市场认知与创业韧性。

在项目储备上,学校始终与广州市科技局保持同频共振,第一时间启动了校内动员、项目征集入库工作。截至目前,我们已经完成了首轮师生创业项目的入库申报与审核,共有106个优质师生创业项目成功入库。这些项目覆盖了学校的优势领域,包括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等,均符合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,不仅具备扎实的技术基础——很多项目依托学校的科研团队、实验室成果孵化而来,更有着清晰的产业化前景,充分体现了港科大(广州)师生在科技成果转化上的硬实力。

更让我们欣喜的是,“先投后股”政策的推进,给校内创业氛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积极变化。“先投后股”这种“政府引导+市场主导”的创新模式,让这些萌芽期项目看到了清晰的落地可能,极大提升了校内整体创业的活跃度,甚至有毕业的校友主动回流,带着技术和资源加入校内创业项目。“先投后股”催化港科大(广州)的创业生态走向“整体繁荣”,形成了“人人想创业、事事为创业、时时能创业”的浓厚氛围。

总而言之,“先投后股”试点对我校而言,不仅是一套资金工具,更是一套信号系统、赋能体系和生态催化剂。它告诉我们全校师生:优秀的成果,学校支持你走出去;有潜力的梦想,社会资源等着你对接。我们正在见证一个更加勇敢、更富活力、更接轨现实的创业生态在我校加速形成。接下来,我们将继续配合市科技局,推进首批孵化项目的遴选工作,确保政策资金精准赋能优质项目,让“先投后股”的试点价值充分彰显。

记者提问:

成果转化早已成为港科大(广州)的鲜明标识,请介绍相关的特色做法,另外请谈谈其与“先投后股”政策如何结合。

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协理副校长(知识转移)、讲座教授熊辉: 

我们认为,在人工智能与产业变革深度融合的今天,大学绝不能是象牙塔,而必须是新知识的策源地、新技术的试验场和新企业的哺育者。为此,我们构建了一套以“制度创新为根基、生态培育为土壤、资源整合为雨露”的成果转化体系,打造创新生态球。

首先,制度创新是“松绑”与“导航”。去年我们修订发布了《校园创业管理暂行办法》,核心是解决“能不能创、怎么创、收益如何分”的根本问题。我们做了几项关键突破:一是明确教师可以持股创业、担任董事,通过协议约定避免与教学科研本职冲突,这解决了“身份之忧”;二是学校原则上不在初创企业中占股,而是通过后续的横向科研合作反哺学校,这厘清了“校企边界”;三是设计了清晰的资源使用付费机制,使合作可持续,给了师生一张“清晰明白的创业路线图”。

其次,生态培育是“土壤”与“氛围”。我们致力于构建“产、学、研、用、投”的一体化生态,形成“从0到1”(科创孵化)和“从1到N”(产业合作)两个圈层的活跃互动的生态。科创孵化项目支持方面,开展了创业短课程、工作坊、创业导师、项目落地、投融资及资源对接等一系列支持服务。我们打造的INNOTECH创科嘉年华品牌活动已连续举办3年,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内独具特色的科创活动品牌。载体方面,我们已建成省级大学科技园,内含“粤港澳青年创新工厂”和“港科大(广州)科创成果转移转化基地”。基金方面,学校与广州产投集团携手正式宣布设立10亿元环港科大(广州)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,也与广州天使母基金、南沙科金控股集团签署了成果转化战略合作协议,还与联想创投、哇牛投资、琢石投资等基金管理机构深度合作并签约。这些共同构成了一个让创意萌发、项目长大、企业走出去的完整生态。

“先投后股”政策的落地,正是对我们这套体系的“关键加码”与“系统升级”。它不是另起炉灶,而是嵌入现有生态的“强化引擎”。在此基础上,我们正在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深度优化与融合:

1.资金联动:政策投+市场投协同。推动政府资金与学校合作基金矩阵形成合力,为“先投后股”项目后续融资提供优先对接,构建“启动资金验证、市场资本跟进”的接力机制。

2.服务联动:辅导—课程—导师贯通。将政策辅导融入学校现有创业培育体系,邀请投资专家、创业校友等提供从政策解读、商业打磨到产业对接的一站式服务,加速项目产业化进程。

总之,“先投后股”政策不仅是对学校成果转化工作的有力支持,更是对我们现有创新生态的重要补充。未来,我们将继续深化与广州市科技局的合作,让政策红利充分释放,培养更多优秀的创新人才、孵化更多优质的科创企业,为大湾区打造创新高地、为国家创造新质生产力贡献港科大(广州)的力量!

 

来源:广州市科技局、广州市财政局、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

编辑:晓丽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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